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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分区域精准管控作出明确部署,是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关系密切,在基础底图、生态保护红线、法定保护区域等方面保持一致,但同时又在管理对象、管理尺度、管理手段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意见》提出,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编制、单元划定、信息共享、更新调整等过程中,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充分衔接,协同发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持续协同推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关系密切国土空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把“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作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首要任务,提出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同时也提出“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重要手段。国土空间规划需要从空间布局上明确农业、生态、城镇开发保护格局以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需要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底线要求,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生态环境保护源头预防体系的重要环节。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都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各自领域,坚持底线思维、系统思维,落实国家生态安全、区域协调发展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空间分区管理,实施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共同保安全、促发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保持充分衔接。二者在生态环境基础底图方面保持一致,包括底图坐标系、行政区划、山体河流水系、自然资源要素、生态环境状况、各类依法设立的保护区及管控区边界范围等,充分衔接,保持一致,在一张底图上制定分区管控方案。在生态保护红线方面,统一划定并严守一条生态保护红线。在涉及耕地保护、工业园区、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范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存在明显差异在制度定位和目标上,《意见》提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同时,提出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源头预防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国土空间规划侧重土地用途管制,旨在明确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安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聚焦空间上生态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环境行为的分区管理,旨在明确各流域、各区域、各单元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完善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链条,二者协同发力,有利于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在管控对象和模式上,《意见》提出,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对象是土地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则围绕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功能提升目标,针对影响生态和排放污染的行为,聚焦好(优先保护)坏(重点管控)两头,进行预防性和控制性管控,把该保护的区域科学地划出来,守牢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把发展同保护矛盾突出的区域识别出来,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底线,从而实现对各类开发保护建设行为的规范和引导。在空间单元和尺度上,《意见》提出,基于生态环境结构、功能、质量等区域特征,通过环境评价,在各生态环境要素管理分区的基础上划定优先、重点、一般3类管控单元。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以环境属性为基础(如大气基于公里网格的控制单元,水环境基于流域控制单元等),充分体现了污染物传输流动性、管理需求与管理基础,宜粗则粗、宜细则细。目前全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各管控单元尺度在10平方公里至500平方公里左右,可以较好地支撑生态环境差异化、精细化管理的需求。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尺度通过规划体系逐级细化,终落到地块和宗地,管控尺度在亩和公顷尺度,远小于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三、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下一步,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过程中,要落实《意见》相关要求,按照“充分衔接、各有侧重、协同发力、分步推进”的思路,持续探索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度衔接路径,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深化顶层设计,加强制度衔接。落实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指导各地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单元划定、清单编制、信息共享等方面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充分衔接,积极推动将制度衔接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在双方管理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中深化细化衔接要求,共同做好相关研究及试点先行等工作,积累经验、完善机制,形成政策合力。推动共享共用,加强成果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过程中,做好基础数据、分区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管控要求与用途管制的衔接,与国土空间规划采用统一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地图,共享一套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建立常态化的成果共享机制,畅通平台互联互通渠道,保障相关数据和资料的及时获取,提高衔接工作准确性和时效性。在分区管控方案动态更新和定期调整工作中,做好与“三区三线”成果的动态衔接。做好政策协同,加强应用衔接。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依托各级数字化平台,以协同支撑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制定、重大规划编制、重大项目落地为重点方向,通过设立平台并联审批接口、相互开放使用权限、共用智能分析应用模块功能等方式,构建便利化工作条件,针对不同区域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特点,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施分单元差异化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制度实施层面的有效联动,促进协同发力。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工作保障。加强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相关技术交流平台,加强交流研讨,围绕两项制度理论、技术、管理、应用等方面衔接,开展重大课题研究,不断探索衔接新路径、新模式,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与培训,提升基层管理机构技术能力,规范各地衔接工作。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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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再生”焕发城市“新生”

污水“再生”焕发城市“新生”

作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举措,科右中旗再生水项目由科右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于2019年开工建设。目前,新建管网16.2千米,新建加压泵站1座,新建1000立方米的调节水池一座,其下辖的污水处理厂将再生水输送至内蒙古能源集团科右中发电有限公司和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主要用于企业供热用水和生产用水。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包兴安说:“再生水”即“中水”,“中水回用”指的是生活污水通过自动化回收处理,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后,再用于工业生产、城市绿化等。走进粗格栅厂房,包兴安说道:“别看这些厂房长得差不多,里面的设备各有不同,这就是中水回用‘第一关’,污水里的固体垃圾经过这个粗格栅进行过滤。”话音未落,他又指了指脚下的铁板,在距离地面9米深的坑道中,外来的污水正以“静音模式”开启包含预处理、生物处理和深度处理等环节的“再生”之旅。随着“探秘”的深入,包兴安时而展示汲水瓶的水质,时而介绍流量计的读数方法,蓄水池里的水越发清澈透亮。他说:“‘中水’就是通过生化处理和药物反应将污水脱氮除磷,实现净化。”在监测室内,第三方技术人员正在对四台针对不同化学成分的分析仪进行观测,把牢“中水回用”安全关。一个个蓝顶白墙、露天水池仿佛大型的实验器具,在先行后续、环环相扣中上演着污水“焕新”的魔法,水资源节约利用由此照进现实。在内蒙古能源集团科右中发电有限公司,一座白色“大烟囱”巍然耸立,这就是冷却塔,水和电的“纠缠”正在这里悄然发生。“冷却是我们电力设备运维的重要环节,再生水项目则为我们提供了充足的水源。从2023年4月试运行到年底,我们电厂消耗的“中水”达133万余吨,实现再生水循环利用的同时,促进了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工作人员周楠说。据悉,科右中旗污水处理厂向内蒙古能源集团科右中发电有限公司和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日供水达5400立方米。2023年,仅蒙能科右中电厂一家所产生的“中水”费用199.8万元,可观的经济效益不仅让前期投入有了“着落”,也为持续拓展再生水的利用空间奠定了信心。科右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保障中心主任代全胜说:“再生水项目在推进中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管道维护、生产运行等环节。除了用于生产用水,我们还与北控城市服务(科右中旗)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推动再生水更多地用于市政绿化、环卫用水、生态补水等领域,进一步扩大该项目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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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污水厂曝气池污泥量减少的原因及对策!

【干货】污水厂曝气池污泥量减少的原因及对策!

曝气池利用活性污泥法进行污水处理,池内提供一定污水停留时间,满足好氧微生物所需要的氧量以及污水与活性污泥充分接触的混合条件。曝气池是好氧活性污泥法的核心,有时被称为污水处理的反应池,那么,在系统运行过程中,曝气池活性污泥不增长甚至减少的原因是什么呢?又该如何解决呢?总的来说,曝气池内活性污泥不增长甚至减少的表面现象,一是二沉池出水悬浮物含量过多导致污泥的大量流失,二是剩余污泥排放量过多,三是营养物质缺乏或不平衡。具体原因及解决对策如下:★二沉池出水悬浮物含量大,污泥流失过多。主要原因是污泥膨胀引起污泥沉降性能变差,采取的具体对策为在曝气池进水或出水中投加少量絮凝剂。★进水有机负荷偏低。进水负荷偏低造成活性污泥繁殖增长所需的有机物相对不足,使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只能处于维持状态,甚至有可能进入自身氧化阶段使活性污泥量减少。采取的具体对策是设法提高进水量,或减少风机运转台数,或降低表曝机转速,或减少曝气池运转间数缩短污水停留时间。★曝气充氧量过大。曝气充氧量过大会使活性污泥过氧化,污泥总量不增加。采取的具体对策是减少风机运转台数或降低表曝机转速,合理调整曝气量,减少供氧量。★营养物质含量不平衡。营养物质含量不平衡会使活性污泥微生物的凝聚性能变差,对策是及时补充足量的N、P等营养盐。★剩余污泥排放量过大。使得活性污泥的增长少于剩余污泥的排放量,采取的具体对策是减少剩余污泥的排放量。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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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

11

废水处理的基本知识

废水的生化培养过程是一项错综复杂的工作,其理论基础涉及物理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微生物学、流体力学等多种学科,尽管较早的活性污泥工艺迄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但是诸多理论在学术界仍无定论。因此,在本项目废水生化处理过程中,就要求操作及管理人员,在深入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废水具体情况,在生化培养过程中不断地进行探索实践,在做到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提高其理论深度,丰富其实践经验,完成其技术储备。废水生化处理调试是以微生物的培养为主要过程的工作,按照微生物的需氧情况可分为好氧处理、兼氧处理和厌氧处理;按照微生物的生长形式可分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按照废水和微生物的形式可分为完全混合式、序批式等;按照其反应器形式则包括更多类型。本人在结合理论废水处理工程实践的基础上,对废水生化处理过程中的影响因素、监测手段及控制参数等进行整理。‍1、温度温度对生化培养过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尽管本项目废水处理工程尚未做到对生化系统控制温度的程度,但是各生化反应系统、各运行阶段中温度的测量和分析依旧对生化污泥驯化培养过程起到指导性作用,它能够为生化培养过程中各现象的解释提供依据,有助于帮助管理及操作人员对系统运行管理做出正确及时的判断。温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活性污泥(包括厌氧、兼氧和好氧)中的微生物活性程度,并且对诸如溶解氧、曝气量等产生影响,同时对生化反应速率产生影响。不同种类的微生物所生长的温度范围不同,约为5℃~80℃。在此温度范围内,可分成较低生长温度、较高生长温度和适生长温度。以微生物适应的温度范围,微生物可分为中温性、好热性和好冷性三类。中温微生物的生长温度范围在20℃~45℃,好冷性微生物的生长温度在20℃以下,好热性微生物的生长温度在45℃以上。废水生化好氧生物处理,以中温细菌为主,其生长繁殖的适温度为20℃~37℃。当温度超过生物生长温度时,会使微生物的蛋白质迅速变性及酶系统遭到破坏而失去活性,严重者可使微生物死亡。低温会使微生物的代谢活力降低,进而处于生长繁殖停止状态,但仍保存其生命力。厌氧生物处理中的中温性甲烷菌适温度范围在20℃~40℃之间,高温性为50℃~60℃,厌氧生物处理常采用温度33℃~38℃和50℃~57℃。2、pH值不同的微生物有不同的pH值适应范围。例如细菌、放线菌、藻类和原生动物的pH值适应范围是在4~10之间。大多数细菌适宜中性和偏碱性(pH值6.5~7.5)环境;氧化硫化杆菌喜欢在酸性环境,它的较适pH值为3,亦可以在pH值1.5的环境中生活;酵母菌和霉菌要求在酸性或偏酸性的环境中生活,较适pH值3.0~6.0,适应pH值范围为1.5~10之间。废水生物处理过程保持较适pH值范围是十分重要的。如用活性污泥法处理废水,曝气池混合液的pH值达到9.0时,原生动物将由活跃转为呆滞,菌胶团粘性物质解体,活性污泥结构遭到破坏,处理效率显著下降。如果进水pH值突然降低,曝气池混合液呈酸性,活性污泥结构也会变化,二沉池中出现大量浮泥现象。培养优良、驯化成熟的生物系统具有较强的耐冲击负荷的能力,但如果pH值在大幅度内变化,则会影响反应器的效率,甚至对微生物造成毒性而使反应器失效,因为pH值的改变可能引起细胞电荷的变化,进而影响微生物对营养物质的吸收和微生物代谢中酶的活性。综上所述,在生物系统处理废水过程中,应提供微生物较佳的pH值范围,以使其在优化条件下运行。3、化学需氧量(COD)COD的测试方法严格遵守废水水质分析国家标准测试方法。化学需氧量是用化学氧化剂氧化水中的有机污染物时所消耗的氧化剂量,用氧量(mg/L)表示。化学需氧量越高,也表示水中有机污染物越多。常用的氧化剂主要是重铬酸钾和高锰酸钾。以高锰酸钾作氧化剂时,测得的值称CODMn或简称OC。以重铬酸钾作氧化剂时,测得的值称COD¬Cr,或简称COD。如果废水中有机物的组成相对稳定,则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之间有一点个比例关系。一般说,重铬酸钾化学需氧量与第一阶段生化需氧量之差,可以粗略的表示为不能被需氧微生物分解的有机物。COD的测试分析是废水处理调试运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掌握工艺流程中各处理单元的进出水情况,确保进水稳定,不至于产生较大的波动和对系统的冲击;另一方面,通过各处理单元前后进出水的COD变化情况,了解处理单元的处理效果和效率。其重要作用可总结为以下三点:1)提供详细的进出水浓度,使管理人员根据浓度变化情况相应的对运行工况作出调整,保证废水处理系统正常、稳定运行;2)作为一项重要的技术指标,反映各处理单元的运行情况及处理效率等;3)为整个系统中出现的各种现象及异常情况的分析判断及合理解释提供依据。4、活性污泥的生物相活性污泥的生物相观察在废水生化处理过程中作用极其重要,它不仅反映微生物培养程度和污泥驯化程度,并直接反映废水的处理情况。活性污泥是由细菌类、真菌类、原生动物和后生动物等多种微生物群体所组成的混合培养体。细菌具有较高的增殖速率和较强的分解有机物的功能,真菌也具有分解有机物的能力。原生动物以摄食游离的细菌为主,起到进一步净化水质的作用,后生动物则以摄食原生动物为主。通过光学显微镜可以观察真菌类的丝状菌和原生动物与后生动物的生物相,通过观察与辨别其种属和数量可以判断污泥的质量和处理水质的优劣,因此,将原生动物和后生动物称为活性污泥系统中的指示性生物。除活性污泥宏观指标外,采用普通光学显微镜可以观察污泥的微观生物指标,即污泥的生物相。生物相观察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观察原生动物和后生动物等指示性生物的数量及种类变化。不同质量的活性污泥中存在不同的指示生物,通过指示性生物的观察,可以间接评估活性污泥的质量。另一部分是观察活性污泥中丝状菌的数量。不同质量的活性污泥中丝状菌的量是不同的,通过丝状菌数量的测量,也可间接反映活性污泥的质量。(1)指示性生物的观察:对于某一特定的污水处理系统,当活性污泥系统运行正常时,其生物相也基本保持稳定,如果出现变化,则表示活性污泥质量发生了变化,应进一步观察并采取处理措施。微生物的种类繁多,其命名方法也非常复杂。从实际出发,运行人员应熟练掌握活性污泥中常见的微型指示生物:变形虫、鞭毛虫、草履虫、钟虫、线虫等。这些微生物中的某一种或几种是否占优势以及比例多少,将取决于工艺的运行状态。在活性污泥培养初期,活性污泥很少或基本没有,此时镜检会出现大量的变形虫,当变形虫占优势时,对污水基本没有处理效果。在超高负荷的活性污泥系统中,鞭毛虫占优势,出水质量很差。但在活性污泥培养过程中,鞭毛虫的出现并占优势,则说明活性污泥已经形成,并且向良性方向发展。在中等负荷的活性污泥中,草履虫将占优势,此时的处理效果好活性污泥发育正常,沉降性能和生物活性良好,出水水质好。在低负荷延时曝气活性污泥系统中,轮虫和线虫将占优势,此时出水中可能挟带大量的针状絮体。轮虫和线虫大量出现表明活性污泥正常。如发现钟虫不活跃,往往表示曝气不足,如果出现钟虫等原生动物死亡,则说明曝气池内有有毒物进入。在大量钟虫存在的情况下,楯线虫数量多而且活跃,这有可能会令污泥变得松散,如果钟虫数量递减,而楯纤虫数量增加,则潜伏着污泥膨胀的危险。镜检中发现各类原生动物极少,球衣菌或硫丝细菌很多时,说明污泥已发生膨胀,若发现单个钟虫活跃,其体内的食物泡都能清晰可见,说明污水处理程度高,DO充足。若在二沉池中有许多水蚤(鱼虫),其体内血色素低,说明DO高;水蚤的颜色很红时,则说明出水几乎无溶解氧。当轮虫数量剧增时,则指示污泥老化,结构松散并解体,应加强排泥。(2)丝状菌的观察:在活性污泥系统中,并不是丝状菌越少越好,因为丝状菌在污泥絮体中起骨架作用。通过显微镜观察丝状菌的数量及长度、丰度等可直接反映工艺的运行情况。需要补充的是:生物相观察只是一种定性的方法,运行中只能作为理化方法的补充手段,不可作为主要的工艺检测方法,需要在不断的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出本工程的生物相变化规律。5、MLSS、MLVSS、F/M、SRT等污泥理化指标①SV30(污泥的沉降比):污泥的沉降比是指曝气池中的混合液在1000ml的量筒中,静置30min后,沉降污泥与混合液的体积之比,一般用SV30表示。SV30是衡量活性污泥沉降性能和浓缩性能的一个指标。对于某种浓度的活性污泥,SV30越小,说明其沉降性能和浓缩性能越好。正常的活性污泥其MLSS浓度为1500~4000mg/L。SV30一般在15%~30%的范围内。②SVI30(污泥的体积指数):污泥的体积指数是指曝气池混合液在1000ml量筒中,静置30min后,1g活性污泥悬浮固体所占的体积,常用SVI30表示,单位为ml/g,SVI30与SV30存在以下关系:SVI30=SV30/MLSS×1000沉降比SV与污泥的浓度有关,沉降性能相同的污泥,当MLSS较大时,SV也越大;当曝气池中混合液MLSS变化较大时,SV值就无法与历史数据比较,反映的污泥情况失真。测量SV或SVI的目的是反映污泥在二沉池内的沉降浓缩状况。SVI既是衡量污泥沉降性能的指标,也是衡量污泥吸附性能的一个指标。一般来说,SVI值越大,沉降性能越差,但吸附性能好;反之,SVI越小,沉降性能越好,而吸附性能越差。在传统活性污泥工艺中,一般认为,SVI值在100左右,综合效果较好,太大或太小都不利于出水质量的提高。③MLSS(混合液悬浮固体浓度):指曝气池中污水和活性污泥混合后的混合液悬浮固体数量,用MLSS表示,单位是mg/L。它近似的表示曝气池中活性微生物的浓度,是运行管理的一个重要参数。④MLVSS(混合液挥发性悬浮固体浓度):指混合液中悬浮固体中有机物的含量,用MLVSS表示,它较MLSS更能确切的代表活性污泥微生物的数量。⑤SRT(污泥龄或称平均细胞停留时间):是活性污泥在整个系统中的平均停留时间,一般用SRT表示:SRT=活性污泥系统中的活性污泥总量/每天从系统内排出的活性污泥量=(Ma+Mc+MR)/(Mw+Me)其中Ma,为曝气池中的活性污泥量;Mc,为二沉池的污泥量;MR,为回流系统的污泥量;Mw,为每天排放剩余污泥量;Me,为二沉池出水每天带走的污泥量。⑥F/M(污泥负荷):指单位重量的活性污泥,在单位时间内要保证一定的处理效果所能承受的有机物量。单位是kgBOD5/kg(MLVSS?d),通常用F/M表示有机负荷,F(feed—饲料?)代表食料,即进入系统中的食物量;M代表活性微生物量,即曝气过程中的挥发性固体量。(另:污泥负荷(sludgeloading)---曝气池内每公斤活性污泥单位时间负担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公斤数。其计量单位通常以kg/(kg·d)表示。)F/M=Q?BOD5(每天进入系统中的食料量)/MLVSS?Va(曝气过程中的微生物量)式中:Q为进水流量(m3/d);BOD5为进水的BOD5值(mg/L);Va为曝气池的有效容积(m3);MLVSS为曝气池内活性污泥浓度(mg/L)。6、营养元素营养元素在工业废水生化处理中作用至关重要。生物培养的微生物按照其细胞组成及代谢性质,在生长繁殖过程中需要一定量的营养元素,主要以氮磷为主。所以工业废水生物培养过程中,需要经常性的投加营养物质,以保证废水中有足够的氮和磷。BOD:N:P=100:5:1,这是好氧生化系统中的比例,在好氧生化培养中,缺乏氮元素将导致丝状的或者分散状的微生物群体产生,使其沉降性能差。另外,缺乏氮元素使新的细胞难以形成,而老的细胞继续去除BOD物质,结果微生物向细胞壁外排泄过量的副产物——绒毛状絮状物,这些絮状物沉淀性能差。根据经验,从废水中每去除100kgBOD需要加5kg氮和1kg磷。在许多条件下,氮以氨形式,磷以磷酸形式加入废水中。细菌需要氮以产生蛋白质,需要磷以产生分解废水中有机物质的酶。一般细菌较易利用氨态氮,在处理工业废水时,如果废水含氮量低,不能满足微生物的需要,需要另外补加氮营养,如尿素、硫酸铵、粪水等。微生物中主要以细菌对磷的要求较多,工业废水中一般需要补加磷元素,如磷酸钾、磷酸钠等。7、BOD5BOD5的测试方法严格遵守废水水质分析国家标准测试方法。水中有机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时所需的氧量称为生化需氧量(以mg/L为单位)。它反映了在有氧的条件下,水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的量。生化需氧量越高,表示水中需氧有机物越多。有机物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家分解的过程,一般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有机物被转化为二氧化碳、水和氨;第二阶段主要是氨被转化为亚硝酸盐和硝酸盐。污水的生化需氧量通常只指第一阶段有机物生物氧化所需的氧量。微生物的活动与温度有关,测定生化需氧量时一般以20℃作为测定的标准温度。一般生活污水中的有机物需20天左右才能基本上完成第一阶段的分解氧化过程,即测定第一阶段的生化需氧量至少需要20天时间。这在实际工作中有困难。目前以5天作为测定生化需氧量的标准时间,简称5日生化需氧量(用BOD5表示)。据试验研究,一般有机物的5日生化需氧量约为第一阶段生化需氧量的70%左右,对其他工业废水来说,他们的5日生化需氧量与第一阶段生化需氧量之差,可以较大或比较接近,不能一概而论。BOD的测试分析在废水处理工程中非常关键,BOD/COD的值可表示废水的可生物降解性能,BOD/COD的值越高,说明废水的可生化性越强,通过生物处理办法就越适合。其中废水的物化预处理单元、厌氧生物反应较大的作用就是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进而提高好氧生化系统的处理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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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15

外回流能否替代内回流?

见过一些设计把内外回流合并到了一起,还有一些小伙伴咨询能否利用外回流替代内回流来增加脱氮效率,咱们先来了解一下两个回流的作用。内外回流的作用内回流与外回流的作用是不同的,内回流叫硝化液回流,外回流叫污泥回流,顾名思义,通过名称咱们也能猜出其中的作用,内回流主要是把硝态氮回流到缺氧池进行反硝化,而外回流是为了保持生化系统的污泥量的稳定。但是内回流并没有稳定生化系统污泥量的能力,如果没有污泥回流,生化系统中的污泥量是快速流失的。但是外回流却有把硝态氮回流到缺氧池的作用,而且对于脱氮效率也是有很重要的影响的!在脱氮效率效率的公式η=(r+R)/(1+r+R)中,其中R是外回流比,说明外回流也是决定了脱氮效率高低的变量,这也是有些小伙伴碳源充足,但是内回流量设计较低导致脱氮效率不高,想着通过提高外回流的量去提高脱氮效率的原因。内外回流影响的HRT不一样上面的文字咱们讲了内外回流的作用的区别,这个其实不是外回流能否替代内回流的核心原因,核心原因是两个回流对二沉池的水力停留时(HRT)和负荷是不一样的!内回流顾名思义是在生化系统中的回流,如果把生化系统当成一个整体,那么进水多少出水就是多少,也就是进入二沉池的水量是恒定的,内回流的高低对于二沉池的水力停留时(HRT)和负荷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外回流是游离于整个系统之外的量,生化系统的实际进水量是(1+R)*Q的,也就是生化系统的实际进水量是要加上外回流的量的,那么进入二沉池的水量也是(1+R)*Q,相应的二沉池的HRT和负荷也会随着外回流的变化而变化!外回流能否替代内回流?能,有条件的能!在正常的脱氮系统中,通过提高外回流的量去提高脱氮效率,其中的弊端就是二沉池的水力停留时间变短和负荷升高,很容易造成短流、跑泥等问题,这也是决定外回流能否代替内回流的核心原因,在保证二沉池不短流、跑泥等前提下,可以提高外回流来增加脱氮效率,所以,小伙伴们操作时要注意这一点!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二沉池被膜代替,也就是MBR,这种情况不存在跑泥等现象,污泥停留时间和水力停留时间是分开的,这种情况内外回流合并是没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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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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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1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事发地政府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严格督导相关企业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渣土运输车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涉及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以及我省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单位保障的运输车辆,由各地制定相应政策),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冰冻期结合当地实际执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督促露天矿山停止开采、运输、修复等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控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52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修订后的《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16日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统筹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应对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本预案范畴。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根本底线,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着力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减排比例,切实发挥减排效应,较大程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1.4.2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协作联动,强化联合执法和区域联防联控协调、信息共享、重大项目会商、统一应急响应,实现区域协同减排。1.4.3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日常监测工作,准确把握大气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科学合理确定预警范围,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确保响应措施落实,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1.4.4分级管控,精准减排。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落实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以优先控制重污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细化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4.5广泛宣传,社会参与。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情况。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途径发布预警信息,邀请相关专家围绕重污染天气应对、预防进行深度解读和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1.5预案体系本预案是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下级预案包括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下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省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包含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单位的应急管控方案。2.组织指挥体系2.1省级组织指挥机构和职责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环委会)办公室按程序发布省级范围内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根据应急需要采取相应响应措施。省环委会办公室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工作,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职责分工,组成省级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组,指导各省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省环委会办公室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气象局、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等。2.2市、县级组织指挥机构县级以上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应当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组织修订完善本行政区域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企业编制相应的“一厂一策”应急管控方案;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和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3.监测与预警3.1监测省、市级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网络,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日常监测,并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的重污染天气信息,以及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外可能造成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的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总,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建立会商研判机制,重污染天气期间,每日对气象扩散条件和空气质量演变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及时提出发布、调整、解除预警建议,为预警、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3.2预警3.2.1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日AQI(空气质量指数)为指标,按照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各级别分级标准为: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以上。3.2.2预警条件当预测可能出现上述重污染天气时,应当按照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1)当全省6个以上相邻的省辖市同时达到橙色或红色预警条件时,启动该级别的省级预警。(2)当省辖市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时,事发地政府启动本地相应级别预警。(3)当接到生态环境部、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或省环委会办公室预警提示信息时,相关省辖市应当根据预警提示信息,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3.2.3预警发布达到省级预警条件时,预警信息由省环委会办公室负责发布。当预测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省辖市政府应当提前48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或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预警,确保应急响应措施在重污染过程发生前有效落实。发布预警信息时,应当将未来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范围、预警等级、AQI范围及日均值予以说明。同时,明确预警启动和预计解除时间、发布机关、应急响应措施级别等内容。各省辖市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当及时报省环委会办公室备案。3.2.4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应当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已经达到重度以上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当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调整到相应级别预警。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当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当及时采取升级措施。预警调整、解除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信息发布相同。4.应急响应按照发布预警时确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4.1响应分级4.1.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4.1.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4.1.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当省级发布预警时,事发地政府应当启动不低于省级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已启动红色预警时,仍执行Ⅰ级应急响应。4.2响应措施4.2.1总体要求(1)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事发地全社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Ⅲ级、Ⅱ级、Ⅰ级预警级别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各地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得低于上述总体要求。(2)各地应当将应急减排清单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清单标准化管理,每年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清单修订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清单逐级审核机制。应急减排清单包括总表、工业源清单、扬尘源清单、移动源清单、协同供暖企业清单等。工业源清单应当实现涉气企业全覆盖,包括电厂、供暖锅炉房、小微涉气企业等。扬尘源清单应当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施工工地。移动源清单应当包含用车大户清单和货车白名单。(3)各地应当在应急减排清单中明确应急减排措施,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并将特殊时段禁止或限制污染物排放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在满足减排比例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污染排放水平、所处区域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结合国家和我省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等有关要求,合理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对达不到总体减排比例要求的,应当加大应急减排力度;确实无法达到的,应当尽较大能力减排,在提供详细的测算说明和清单的基础上,可酌情降低减排比例。(4)各地原则上不对电厂、供暖锅炉房、小微涉气企业等采取停限产措施。在难以满足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按需对小微涉气企业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对居民供暖锅炉和当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采取停限产措施,防止“一刀切”停产;对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以及我省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单位和保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应当严格审批程序,纳入相应应急减排清单管理,在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级以上绩效水平,确保落实环保措施要求、环保设施完善并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允许其进行保障任务生产,实施“以量定产”或“以热定产”。(5)当预测将频繁启动橙色以上预警时,各地可提前指导行政区域内长流程钢铁、焦化、石灰窑、铸造用生铁、电解铝、炭素、铅锌冶炼、水泥、烧结类砖瓦窑、建筑及卫生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平板玻璃、玻璃棉、玻璃纤维、电子玻璃,以及使用池窑的日用玻璃)、岩矿棉、玻璃钢、炼油与石油化工、煤制氮肥、制药、农药、纤维素醚等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企业,通过预先调整生产计划,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也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区域统筹的方式,实行轮流停产、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6)各地应当指导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含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含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情况),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应急准备时间,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施工工地及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全厂、整条生产线停产、轮流停产或简易工序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定公示牌,置于施工工地和工业企业入厂明显位置。施工工地公示牌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地址、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应急减排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不同预警期间应急措施;工业企业公示牌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县(市、区)、行业类型、绩效等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应急减排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监督人及联系方式以及不同预警期间应急措施。4.2.2Ⅲ级响应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事发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企业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事发地宣传、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事发地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事发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事发地宣传、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督导落实以下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严格督导相关企业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电力部门负责严格管控企业电力调度。扬尘源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渣土运输车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涉及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以及我省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单位保障的运输车辆,由各地制定相应政策),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冰冻期结合当地实际执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督促露天矿山停止开采、运输、修复等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控制。省政府及当地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以及我省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单位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当严格落实《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差异化评价标准》相应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移动源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减排措施。城市和县城建成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等重点使用场所内禁止使用不满足Ⅲ类限值要求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当地政府发布的车辆禁限行通告,对闯禁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其他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采取禁止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管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停止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施工作业等其他减排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严格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措施。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严格落实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措施,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负责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导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涉气环节停止作业。4.2.3Ⅱ级响应措施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督导燃煤发电企业加大优质煤使用比例。省电力公司负责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统筹调节应急响应区域或重点区域燃煤发电企业发电负荷,实施燃煤发电企业分区域、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措施。移动源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减排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政府购买公交企业服务方式减免公交乘车费用。其他减排措施。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气象部门负责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4.2.4Ⅰ级响应措施在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事发地教育部门可根据实际污染浓度(日AQI达到500时)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做到停课不停学。(2)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督导落实以下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移动源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减排措施;实施更加严格的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特殊公共保障车辆除外。4.3省级响应当达到省级预警条件时,省环委会办公室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向事发地政府、各成员单位下达启动预警和应急响应指令。同时,采取以下措施:4.3.1省级Ⅱ级响应(1)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负有强制性减排监管或督导职责的单位,向事发地派出本系统专项工作督导组,按照职责分工,督导检查事发地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对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报省环委会办公室。(2)每日召集有关部门人员、专家,对事发地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趋势以及事发地与周边相邻区域之间可能造成的相互影响进行分析、研究、评估,指导事发地采取更加具体的应急响应措施。(3)及时向生态环境部报告有关情况。4.3.2省级Ⅰ级响应在省级Ⅱ级响应的基础上,省环委会办公室派出综合督察组,督察事发地政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和省直各相关单位专项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4.4事发区域周边地区响应措施启动省级预警响应时,事发地周边其他市级政府应当根据省环委会办公室指令,采取相应减排措施,各督导组要加大对施工扬尘控制、渣土车遗撒治理、企业停限产、车辆限行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并上报责任落实情况。4.5信息公开4.5.1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应当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4.5.2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途径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4.5.3信息公开组织。省环委会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各省辖市负责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各级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4.6信息报告各省辖市应当每日通过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系统向省环委会办公室报送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内容包括发生重污染天气城市的预警启动时间、级别、主要污染物、采取的应急措施、预警信息发布情况、督导检查情况等内容。4.7响应终止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省级响应终止由省环委会办公室按程序下达指令,事发地政府应当根据指令,结合当地重污染天气实际下达本级响应终止指令。5.总结评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当及时对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省级应急响应终止后,省环委会办公室应当在5日内组织开展对重污染天气原因、影响、措施落实以及启动解除预警规范性、应对效果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各省辖市政府应当对Ⅲ级以上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重污染天气原因、影响、预警发布及响应情况,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措施落实情况、应对效果等。评估报告应当于响应终止后5日内报省环委会办公室。各省辖市政府应当于每年5月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上一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评估,重点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成本,以及预案内容的完整性、预警规定的详实性、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项实施方案完备性等。评估结果应当于5月底前报省环委会办公室。6.应急保障6.1预警保障各省辖市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和规范,加强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本级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和预报预警平台,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各省辖市政府、省环委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应当建立专家队伍,为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6.2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应当加大污染防治攻坚资金投入力度,按照规定将重污染天气应急所需资金列入预算,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修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预测预报能力建设、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检查、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技术支持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6.3沟通保障各省辖市政府、省环委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应当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通信保障机制,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及时有效传达。6.4其他保障各省辖市政府、省环委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专项预案要求,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水平;以增强公众防范意识、提高公众自救能力为目标,开展应对重污染天气宣传、教育等工作。7.监督问责省环委会办公室指导和协调各省辖市政府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成员单位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由有权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到位(含弄虚作假,逃避减排责任)或未达到相应绩效分级要求的,按相关程序进行降级处理。对超出允许生产经营范围或超标排放的保障类企业,不符合绿色施工相关要求的保障类工程,移出保障类清单。8.附则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56号)同时废止。附件: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单位及职责附件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单位及职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由省环委会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职责如下:1.省委宣传部负责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宣传报道工作。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工作。2.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重污染天气期间电力调度、保障工作,制定全省统调燃煤发电企业电力调度应急方案,并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省教育厅负责督促各省辖市教育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及停课实施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督促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工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组织实施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5.省公安厅负责督促各省辖市公安部门按照各地政府发布的车辆禁限行通告,依法落实禁限行措施,依据部门分工负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监督管理工作。6.省财政厅负责统筹保障省级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所需经费,指导督促市、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为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并做好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工作。7.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督促各省辖市自然资源部门制定非煤矿山开采、运输、修复等过程中的扬尘控制实施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8.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测,会同省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提出预警建议,并按照程序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各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执法检查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督促指导各省辖市政府编制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依据部门分工负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监督管理工作。9.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督促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和施工工地工程机械管控以及禁止城市违规露天焚烧、违章占道经营烧烤实施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10.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督促各省辖市交通运输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交通运力应急保障和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施工等扬尘控制实施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依据部门分工负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监督管理工作。11.省水利厅负责督促各省辖市水利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控制实施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12.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督促各省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制定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实施方案,并督导各地落实。13.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督促各省辖市卫生健康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诊疗措施,并督导事发地落实;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健康预防知识普及工作。14.省应急厅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非法行为。15.省广电局负责指导、协调各省辖市广播电视媒体重污染天气预防、控制措施宣传报道工作。16.省通信管理局负责根据省直相关部门制定的重污染天气预防、控制措施的宣传报道工作实施方案,督导协调电信运营企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及时向社会公众发送相关预警信息。17.省气象局负责督促各省辖市气象部门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分析预报,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空气质量预报联合发布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18.省电力公司负责管控企业用电量监测和电力调度工作,积极配合事发地政府在确保安全条件下采取相应停限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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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第三轮核污染水排海结束 超2.3万吨核污水全部入海 日本,请住手!

11月20日,福岛核电站第三批次核污水排放结束,从8月24日正式开启排污,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已有超2.3万吨核污水流入太平洋。资料图:福岛第一核电站。在这期间,福岛核电站员工被核污水辐射、排放设备发生故障等问题不断。同时,由于核污水的巨大危害,日本国内外反对声浪此起彼伏。尽管如此,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仍坚持排污。核污水排放开始前,除了将核污水混淆为“处理水”,日方还大肆吹嘘东电的管理流程,称排放开始后会按既定流程和计划“安全排放”。但事实却与日本政府描述的截然相反。10月25日,东电称,福岛第一核电站进行核污水处理工作的4名作业员被核污水溅射,2人全身多处遭辐射被紧急送医。而对于事故中溅射出的废液总量,东电先是称在100毫升左右,后又改口为数升左右,前后差距达几十倍。资料图:福岛第一核电站排污设施。图片来源:美联社不仅如此,东电称,第二批核污水排放期间,用于输送核污水的水泵压力一度降低,原因是水中含有的锈附着在过滤器上,引发了堵塞。接二连三出现的问题,也引起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的高度关注,该机构也将矛头指向东电。有委员质疑:“东电完全应该对废液溅射问题有预案,作业开始前到底有没有落实安全检查?”另一名委员直接指出:“这很明显是作业管理上的失败。”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委员长山中伸介更是表示:“东电实际上已经违反了核污水排放的实施规定。”日本《朝日新闻》一针见血地指出:日本民众对东电的不信任,比其核污染水储存罐还深。不仅在日本国内,国际社会同样密切关注这一问题。当地时间11月10日,在库克群岛举办的太平洋岛国论坛首脑会议发布了共同声明,声明中明确写有“首脑对太平洋核污染潜在威胁的严重关切”。此外,包括中国、俄罗斯在内的多方,也持续呼吁日本重新审视排污计划。尽管问题和质疑声不断,但日本政府仍未打算悬崖勒马,反而大肆宣扬核污水无害论,企图继续营造“排污正义”。有数据显示,在正式排污开始前,核污染水已存到了130万吨。按日方计划,要把核污染水全部排完,至少需要30年。东电这样一家劣迹斑斑的企业,如何能够确保在长达30年甚至更久的排放管理中,做到安全可靠?日方宣称的“安全、透明”的排海计划又如何让人放心?对于日方而言,当务之急是彻底搞清东电在排污流程中的种种问题,并借此机会重新审视排污计划,以全球海洋环境和全人类的健康安全为前提,及时停止排污,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完)本作品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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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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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业废气?10种常用的工业废气处理方法以及它们的原理和优缺点介绍

【导读】工业废气,是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污染物气体的总称。工业废气的处理方法有活性炭吸附法、催化燃烧法、催化氧化法、酸碱中和法、等离子法等多种方法。目前由于工业废气的成分越来越复杂,单一的废气处理技术方法很难达到100%的处理效果。通常需要综合两种或两种以上废气处理技术才能更好的达到治理工业废气污染的问题。工业废气,是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污染物气体的总称。从形态上分析,可以分为颗粒性废气和气态性废气,其中气态性废气主要有含氮有机废气、含硫废气以及碳氢有机废气。工业废气的处理方法有活性炭吸附法、催化燃烧法、催化氧化法、酸碱中和法、等离子法等多种方法。那么,这些不同的工业废气处理有哪些区别呢?企业该如何选择正确合理的处理方式呢?今天来为大家详细介绍。1.掩蔽法原理:采用更强烈的芳香气味与臭气掺和,以掩蔽臭气,使之能被人接收。适用范围:适用于需立即地、暂时地消除低浓度恶臭气体影响的场合,恶臭强度2.5左右,无组织排放源。优点:可尽快消除恶臭影响,灵活性大,费用低。缺点:恶臭成分并没有被去除。2.稀释扩散法原理:将有臭味的气体通过烟囱排至大气或用无臭空气稀释,降低恶臭物质浓度以减少臭味。适用范围:适用于处理中、低浓度的有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优点:费用低、设备简单。缺点:易受气象条件限制,恶臭物质依然存在。3.热力燃烧法与催化燃烧法原理:在高温下恶臭物质与燃料气充分混和,实现完全燃烧适用范围:适用于处理高浓度、小气量的可燃性气体。优点:净化效率高,恶臭物质被彻底氧化分解。缺点:设备易腐蚀,消耗燃料,处理成本高,易形成二次污染。4.水吸收法原理:利用臭气中某些物质易溶于水的特性,使臭气成分直接与水接触,从而溶解于水达到脱臭目的。适用范围:水溶性、有组织排放源的恶臭气体。优点:工艺简单,管理方便,设备运转费用低产生二次污染,需对洗涤液进行处理。缺点:净化效率低,应与其他技术联合使用,对硫醇,脂肪酸等处理效果差。5.药液吸收法原理:利用臭气中某些物质和药液产生化学反应的特性,去除某些臭气成分。适用范围:适用于处理大气量、高中浓度的臭气。优点:能够有针对性处理某些臭气成分,工艺较成熟。缺点:净化效率不高,消耗吸收剂,易形成而二次污染。6.吸附法原理:利用吸附剂的吸附功能使恶臭物质由气相转移至固相。适用范围:适用于处理低浓度,高净化要求的恶臭气体。优点:净化效率很高,可以处理多组分恶臭气体。缺点:吸附剂费用昂贵,再生较困难,要求待处理的恶臭气体有较低的温度和含尘量。7.洗涤式活性污泥脱臭法原理:将恶臭物质和含悬浮物泥浆的混和液充分接触,使之在吸收器中从臭气中去除掉,洗涤液再送到反应器中,通过悬浮生长的微生物代谢活动降解溶解的恶臭物质。适用范围:有较大的适用范围,可以处理大气量的臭气,同时操作条件易于控制,占地面积小。缺点:设备费用大,操作复杂而且需要投加营养物质。8.曝气式活性污泥脱臭法原理:将恶臭物质以曝气形式分散到含活性污泥的混和液中,通过悬浮生长的微生物降解恶臭物质适用范围广。适用范围:目前日本已用于粪便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的臭气处理。优点:活性污泥经过驯化后,对不超过极限负荷量的恶臭成分,去除率可达99.5%以上。缺点:受到曝气强度的限制,该法的应用还有一定局限。9.三相多介质催化氧化工艺原理:反应塔内装填特制的固态复合填料,填料内部复配多介质催化剂。当恶臭气体在引风机的作用下穿过填料层,与通过特制喷嘴呈发散雾状喷出的液相复配氧化剂在固相填料表面充分接触,并在多介质催化剂的催化作用下,恶臭气体中的污染因子被充分分解。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广,尤其适用于处理大气量、中高浓度的废气,对疏水性污染物质有很好的去除率。优点:占地小,投资低,运行成本低;管理方便,即开即用。缺点:耐冲击负荷,不易污染物浓度及温度变化影响,需消耗一定量的药剂。10.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原理:介质阻挡放电过程中,等离子体内部产生富含极高化学活性的粒子,如电子、离子、自由基和激发态分子等。废气中的污染物质与这些具有较高能量的活性基团发生反应,终转化为CO2和H2O等物质,从而达到净化废气的目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广,净化效率高,尤其适用于其它方法难以处理的多组分恶臭气体,如化工、医药等行业。优点:电子能量高,几乎可以和所有的恶臭气体分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的常见故障及解决措施。运行费用低,反应快,设备启动、停止十分迅速,随用随开。缺点:一次性投资较高。目前由于工业废气的成分越来越复杂,单一的废气处理技术方法很难达到100%的处理效果。通常需要综合两种或两种以上废气处理技术才能更好的达到治理工业废气污染的问题。以上就是《什么是工业废气?10种常用的工业废气处理方法以及它们的原理和优缺点介绍》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整理为互联网,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不拥有所有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平台转载旨在分享交流,并不代表赞同文中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仅供读者参考,不用作商业用途。如发现本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对争议内容进行整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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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设备的特点及适用条件

高低浓度不同废气处理工艺也不同,下面小编带大家看一下,各种废气处理设备的特点及适用条件:01洗涤法原理:将气体通入含喷淋系统的洗涤塔中,气体经过填料床的均匀分布,与洗涤液充分接触,利用气体中污染物的溶解性或化学性质,将气体中的污染物吸收或通过化学反应去除,从而达到气体净化的目的。除此之外,洗涤塔还有降温、除尘、除油的作用。通常采用的方式为逆流式洗涤。常用的洗涤剂包括清水、植物液、硫酸溶液、氢氧化钠溶液、次氯酸钠溶液等。其中清水洗涤和植物液洗涤是利用污染物的溶解性,植物液的一些基团也参与化学反应;硫酸溶液洗涤、氢氧化钠溶液洗涤和次氯酸钠洗涤则是利用了污染物的化学性质。特点:(1)反应快速,洗涤剂与气体接触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2秒;(2)适用性强,常和其它处理工艺结合,是有效的预处理设施;(3)常用立式结构,节约占地;(4)操作简单,除了定期更换洗涤剂外基本为无人操作(洗涤剂更换也可通过增加配套PLC自动控制系统实现无人操作);(5)工艺灵活,若气体性质发生变化,则通过更换洗涤剂即可继续使用;(6)建设成本低。适用条件适用性较强,可起到除尘、除油、降温、除臭的作用,常作为其它工艺的预处理设施。洗涤法应用于化工行业的具体表现形式为油洗塔。油洗塔是乙烯装置热回收区的关键核心设备,其作用是将来自裂解炉的裂解气中的重油和轻油组分冷凝,并较大的实现热量回收。原理为将来自裂解炉的裂解气和急冷油/水逆流接触冷却,裂解气中的重油和轻油组分因此得以冷凝。冷凝的热媒和冷媒可采用直接或间接接触形式进行热交换。02催化燃烧法原理:通过引风机将废气送入净化装置换热器换热,再送入到加热室,通过加热装置,使气体达到催化反应温度,再通过催化床内催化剂作用,使有机气体分解成二氧化碳和热能。特点:(1)高浓度时耗能仅为风机功率,浓度较低时自动间歇补偿加热;(2)催化起燃温度为300~500℃。适用条件:(1)中、高浓度的有机废气,较佳浓度2500-3000mg/m3;(2)主要针对烃类、苯类、酮类、醚类、酯类、醇类、酚类。催化燃烧法适用于处理高浓度的有机废气,而且技术本身已经发展的相当成熟。但是该方法一次性投入和维护运行费用都比较昂贵,因此应用于大气量废气的处理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另外如果催化剂床层温度控制不好,还会有爆炸的危险。因此在选择使用该技术的同时要做好防爆安全措施。03直接燃烧法原理:利用辅助燃料燃烧所发生热量,把可燃的有害气体的温度提高到反应温度,从而发生氧化分解。特点:利用热力法燃烧方式氧化分解废气中的污染物,在适当的温度下,提供充足的燃烧氧气和一定驻留时间,高效除臭,高净化率。同时该设备主机工作稳定,不存在堵塞现象。适用条件:中高浓度有机废气。例如溶剂废气:苯类、酮类等。直接燃烧法对废气的要求较高,因此还是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04蓄热式热力氧化(RTO)左上:负载贵金属催化剂;左下:陶瓷蓄热体俯视图;右上:蜂窝状活性炭;右下:蜂窝状陶瓷体。原理:将高温氧化与蓄热技术相结合的一种有机废气处理技术。炉体在进行废气处理之前,先将燃烧室、蓄热床进行预热;预热完毕后,将废气源接入设备。有机废气在配套风机作用下,首先经预热的蓄热陶瓷体1进行热交换,废气经过一次提温后进入加热区,在加热区废气得到第二次提温,此时废气温度达到800℃左右废气直接燃烧,生成二氧化碳与水排出并释放热能;处理后的洁净气体再经过蓄热陶瓷体2进行蓄热由风机排出。经排风机进口测温棒进行温度检测后达到设定温度时,进行阀门切换由蓄热陶瓷体2进入废气、由蓄热陶瓷体1排出,如此循环往复。特点:(1)采用预热和蓄热交替切换技术,使之具有较高的换热效率,效率高达90%以上,节能性能显著;(2)采用燃烧机供热,可实现大、小功率运行比例调节功能,并具有预清扫、歇火保护、超温报警及自动切断燃料供应功能;运行安全、可靠、耐用;(3)采用微机自动控制、多点温控,实现多种保护动作、运行信息检索、监控信息反馈,使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4)阀门采用气动传动机构,与电动传动机构相比较阀门切换更灵敏、更迅速;适用条件(1)适用于中高浓度的有机废气(2)适用于涂装线、印刷、化学合成工艺(ABS合成)、石油炼化工艺各种产生有机废气的场所。2、中低浓度废气处理工艺05光解法光解法以是否需要电极来激发产生臭氧分为有极紫外和无极紫外两种,首先介绍有极紫外光解法:原理:在波长范围170nm-184.9nm(704kJ/mol-647kJ/mol)高能紫外线的作用下,一方面空气中的氧气被裂解,然后组合产生臭氧;另一方面将恶臭气体的化学键断裂,使之形成游离态的原子或基团;同时产生的臭氧参与到反应过程中,使恶臭气体终被裂解、氧化生成简单的稳定的化合物,如CO2、H2O、SO2、NO2。特点:(1)裂解反应时间极短(<0.01s),氧化反应的时间需2-3s;(2)可以破坏恶臭物质部分化学键,从而改变其性质,达到除臭的目的,不需耗费大量能量将有机物全部转化为无机物,节约能源;(3)UV光解净化长期稳定。灯管使用寿命12000-15000小时,箱体通常为不锈钢材质,美观大方,使用寿命可达15年以上;(4)条件满足的情况下,UV光解的净化效率高可达到99.9%以上;(5)占地面积小,操作灵活,可实现自动无人操作。适用条件(1)反应温度低于70℃,粉尘量低于100mg/m3,相对湿度低于99%;(2)适用于中、低浓度有机气体废气处理,尤其在消除臭味方面得到广泛的好评。光解法在处理烃类污染物(“三苯”、非甲烷总烃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去除率,特别适用于中低浓度废气处理,能广泛使用化工领域。另外,UV光解净化技术在处理某些特定的环境和特殊工艺式,能有很好的处理效果,并能净化绝大多数种类的废气,是其他技术无法替代的。无极紫外无极紫外光解法所采取的发光原理与有极法不同:利用微波发生器产生的高频电磁波激发等内填充气体产生紫外光。同普通紫外相比,微波无极紫外光源由于没有电极,不会产生由于电极氧化、损耗和密封问题引起的发黑现象,而且具有制造容易、价格低廉、能耗小和反映其简单等优点。然而,无极紫外灯在利用电能转化成微波时,较高转化率只有70%,这些微波也不能全部作用于灯的激发,一部分用于加热作用,使得反应体系过热,严重时使无极灯不稳定,甚至出现暂时熄灭的现象,冷却装置也带了一部分能量,这些都导致了微波无极灯能量利用率不高。06活性炭法原理:活性炭是常用的吸附剂之一,它具有孔隙率高的特点,其孔径分布为:大孔半径>20000nm,过渡孔半径150~20000nm,微孔半径<150nm。孔径相对越小且孔数越多的活性炭,其比表面积就越大。巨大的比表面积就有强大的表面吸附能。表面吸附能把小分子(分子直径数量级通常在10-10m)污染物捕捉并固定在微孔中,通过的气体即为干净气体。此外,活性炭颗粒散装放置可形成堆叠效应,使比表面积扩大,表面活性能增强。有时候,气体中往往掺杂一些粒径相对较大的液相或固相物质,即雾或烟。这些物质直径比活性炭微孔孔径大,因此气体在通过活性炭层时它们会被活性炭阻截,这边是活性炭的过滤作用。特点:(1)适用性强,几乎所有污染物质都能用活性炭吸附法去除;(2)设备简单,吸附过程不使用其它能源,建设费用低廉;(3)活性炭再生后可重复使用。适用条件(1)空气干燥。活性炭具有很强的吸湿性,若空气潮湿,活性炭很快会失去作用;(2)颗粒物浓度低。活性炭对颗粒物或油状物具有阻截作用,当阻截物增加到一定量后,整个系统的风压会特别大,对动力设备的使用寿命有很大影响;(3)污染物浓度较低。污染物浓度高的话,活性炭很快吸附饱和,降低或失去吸附作用。经常更换活性炭会产生较大的运行费用,活性炭再生又会消耗大量的能源,也是运行费用的组成部分。活性炭对其他直连的烷烃吸附效果较差。对于低浓度、大气量的废气,通常是将活性炭吸附和催化燃烧结合起来使用。先采用活性炭进行吸附提浓,然后在再生过程将含有高浓度有机物的解析器进行催化燃烧,这样可以避免产生大量的活性炭二次污染物。07生物法原理:生物过滤工艺采用了液体吸收和生物处理的组合作用。废气首先被液体(吸收剂)有选择地吸收形成混合污水,再通过微生物的作用将其中的污染物降解。具体过程是:先将人工筛选的特种微生物菌群固定于填料上,当污染气体经过填料表面初期,可从污染气体中获得营养源的那些微生物菌群,在适宜的温度、湿度、pH值等条件下,将会得到快速生长、繁殖,并在填料表面形成生物膜,当臭气通过其间,有机物被生物膜表面的水层吸收后被微生物吸附和降解,得到净化再生的水被重复使用。污染物去除的实质是以废气作为营养物质被微生物吸收、代谢及利用。这一过程是微生物的相互协调的过程,比较复杂,它由物理、化学、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化学反应所组成。生物净化法可以表达为:污染物+O2→细胞代谢物+CO2+H2O具体过程分为三步:(1)废气同水接触并溶解到水中;(2)水溶液中的污染物成分被微生物吸附、吸收,从水中转移至微生物体内;(3)进入微生物细胞的污染物成分作为营养物质为微生物所分解、利用,从而使污染物得以去除。特点:(1)不产生二次污染物,产物是良性的;(2)全自动控制,全天候工作,只需巡视,运行稳定可靠,适应不同条件的运行状况;(3)处理效率高、去除效果明显;(4)运行费用低,前期微生物驯化期间需要添加些营养物质,微生物挂膜后无需添加任何物质。适用条件:适用于溶解性好,污染物浓度较低,可生化性较好的气体。在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污泥处理场等场合应用较为广泛,且效果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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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八个角度全 面了解环保污水处理MBR技术

MBBR是什么?MBBR是水处理领域的热门工艺,对于从事水处理的工程人员,不可不知、不可不懂。本文针对MBBR工艺展开,内容干货,主要包含以下八个部分内容:一、MBBR工艺的原理MBBR既MovingBedBiofilmReactor,MBBR缩写,中文名字是移动床生物膜工艺。MBBR在好氧条件下,利用物理运动切割氧气,让填料和污水更充分接、分化,达到生物膜和被处理的污染物充分接触而降解的目的。二、MBBR工艺的特点MBBR工艺的优点:1、MBBR的填料比重接近于水,以圆柱状和球状为主,易于挂膜,不结团、不堵塞、脱膜容易。2、填料上生物膜的活性较高,提高了系统的有机负荷和效率,出水水质稳定。3、应用比较灵活,反应器形状多种多样,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在相同负荷条件下只需普通氧化池20%的容积。4、水头损失小,能耗低,运行简单,操作管理方便。5、微生物附着在载体上随水流流动所以不需要污泥回流或循环反冲洗。6、生物膜自然脱落,不会引起堵塞。MBBR工艺的缺点:1、反应器中的填料依靠曝气和水流的提升作用处于流化状态,在实际工程中,容易出现局部填料堆积的现象。为了避免填料堆积现象,需改进曝气管路的布置以及反应器的结构。2、反应器出水往往设置栅板或格网以避免填料流失,但容易造成堵塞。在实际工程中,可以设置活动栅板,定期进行人工清理,也可设置空气反吹装置以防止堵塞。3、高微生物量需要足够的曝气量,因此运营能耗也更高。4、容易造成膜污染,需要定期进行膜清洗或反冲洗。三、MBBR工艺的适用范围1、强化脱氮除磷,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解决冬季低温氨氮超标问题;3、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较高可扩容3倍;4、高浓度、有毒、难降解有机物处理;5、污水厂和工业废水深度处理;6、农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净化槽等)。四、MBBR工艺在市政污水处理中的优势目前,MBBR在中、小型生活污水以及工业废水处理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也已经成为国内外生活污水处理的新概念,是降低分散生活污水处理成本的有效方法。小区污水分散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有:1)基建投资运营费用高;2)普通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较难适应水质水量的变化,出水难以达到排放水质要求。因此开发低耗、低成本且具有脱氮除磷功能的更为合理和稳定的工艺组合成为研究重点。五、MBBR工艺的影响因素控制和过程控制MBBR工艺运行期间对其膜生物反应器的要进行必要的参数指标监测和分析,有溶氧、温度、pH值、泡沫、液位等控制。六、MBBR填料的判别指标1、细胞外基质的粘合力微生物粘附量=受维护的面积(与填充料的设计方案构造相关)×企业面积的微生物粘附量(与填充料的特性相关)。2、填充料特性:填充料特性—点评填充料微生物粘附量的重要指标值。3、吸水性:微生物菌种为吸水性颗粒,填充料吸水性好合适微生物菌种生长发育。七、MBBR工艺在工程应用中的常见问题1、MBBR反应器的流化态反应器中的填料依靠曝气和水流的提升作用处于流化状态,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由于整个池内进气分布不均匀而导致局部填料堆积的现象。2、填料格栅板为了防止填料随处理水流失,移动床生物膜反应池的出水口要设置格栅板。但在运行调试过程中易出现格栅堵塞的问题八、MBR、MBBR的区别MBR通过膜进行泥水分离,优点是出水水质好(地表水准IV类)、稳定性强、占地面积小;缺点是膜需要定期清洗和更换、运维费用稍高,适用于对出水水质要求较高,场地受限的项目。MBBR通过沉淀法重力进行泥水分离,优点是无需清洗和更换膜组件,运维费用低;缺点是出水水质逊于MBR(一级A或B),占地面积比MBR大,对于生化系统和加药系统的调试要求较高,否则存在出水SS超标风险,适用于对出水水质要求不是特别高,业主不愿意采用膜处理工艺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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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废气处理的方法,值得收藏起来慢慢看!

VOCS是一类疏水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大多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对环境具有潜在危害,多种VOCS已被国家环保局列为优先控制和优先监测的污染物,如卤代烷烃、氯烯烃、氯芳烃、芳烃及其氧化物和氮化物等。随着化工行业的发展,VOCS排放量与日俱增,具有范围广、排放量大等特点,其处理已成为目前国内外研究的热点之一。那么VOCS废气处理有多少种方法呢?知道的人不足1%。下面跟小编一起看看VOCS废气处理的5大技术方法吧!一、热破坏法热破坏法是指直接和辅助燃烧有机气体,也就是VOC,或利用合适的催化剂加快VOC的化学反应,终达到降低有机物浓度,使其不再具有危害性的一种处理方法。热破坏法对于浓度较低的有机废气处理效果比较好,因此,在处理低浓度废气中得到了广泛应用。这种方法主要分为两种,即直接火焰燃烧和催化燃烧。直接火焰燃烧对有机废气的热处理效率相对较高,一般情况下可达到99%。而催化燃烧指的是在催化床层的作用下,加快有机废气的化学反应速度。这种方法比直接燃烧用时更少,是高浓度、小流量有机废气净化的技术。二、吸附法有机废气中的吸附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高通量有机废气。现阶段,这种有机废气的处理方法已经相当成熟,能量消耗比较小,但是处理效率却非常高,而且可以*净化有害有机废气。实践证明,这种处理方法值得推广应用。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一定缺陷,它需要的设备体积比较庞大,而且工艺流程比较复杂;如果废气中有大量杂质,则容易导致工作人员中毒。所以,使用此方法处理废气的关键在于吸附剂。当前,采用吸附法处理有机废气,多使用活性炭,主要是因为活性炭细孔结构比较好,吸附性比较强。此外,经过氧化铁或臭氧处理,活性炭的吸附性能将会更好,有机废气的处理将会更加安全和有效。三、生物处理法从处理的基本原理上讲,采用生物处理方法处理有机废气,是使用微生物的生理过程把有机废气中的有害物质转化为简单的无机物,比如CO2、H2O和其它简单无机物等。这是一种无害的有机废气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一个完整的生物处理有机废气过程包括3个基本步骤:a)有机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首先与水接触,在水中可以迅速溶解;b)在液膜中溶解的有机物,在液态浓度低的情况下,可以逐步扩散到生物膜中,进而被附着在生物膜上的微生物吸收;c)被微生物吸收的有机废气,在其自身生理代谢过程中,将会被降解,终转化为对环境没有损害的化合物质。四、变压吸附分离与净化技术变压吸附分离与净化技术是利用气体组分可吸附在固体材料上的特性,在有机废气与分离净化装置中,气体的压力会出现一定的变化,通过这种压力变化来处理有机废气。PSA技术主要应用的是物理法,通过物理法来实现有机废气的净化,使用材料主要是沸石分子筛。沸石分子筛,在吸附选择性和吸附量两方面有一定优势。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这种沸石分子筛可以吸附有机废气中的有机成分,然后把剩余气体输送到下个环节中。在吸附有机废气后,通过一定工序将其转化,保持并提高吸附剂的再生能力,进而可让吸附剂再次投入使用,然后重复上步骤工序,循环反复,直到有机废气得到净化。近年来,该技术开始在工业生产中应用,对于气体分离有良好效果。该技术的主要优势有:能源消耗少、成本比较低、工序操作自动化及分离净化后混合物纯度比较高、环境污染小等。使用该技术对于回收和处理有一定价值的气体效果良好,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成为未来有机废气处理技术的发展方向。五、氧化法对于有毒、有害,而且不需要回收的VOC,热氧化法是适合的处理技术和方法。氧化法的基本原理:VOC与O2发生氧化反应,生成CO2和H2O,化学方程式如下:从化学反应方程式上看,该氧化反应和化学上的燃烧过程相类似,但其由于VOC浓度比较低,在化学反应中不会产生肉眼可见的火焰。一般情况下,氧化法通过两种方法可确保氧化反应的顺利进行:a)加热。使含有VOC的有机废气达到反应温度;b)使用催化剂。如果温度比较低,则氧化反应可在催化剂表面进行。所以,有机废气处理的氧化法分为以下两种方法:1)催化氧化法。现阶段,催化氧化法使用的催化剂有两种,即贵金属催化剂和非贵金属催化剂。贵金属催化剂主要包括Pt、Pd等,它们以细颗粒形式依附在催化剂载体上,而催化剂载体通常是金属或陶瓷蜂窝,或散装填料;非贵金属催化剂主要是由过渡元素金属氧化物,比如MnO2,与粘合剂经过一定比例混合,然后制成的催化剂。为有效防止催化剂中毒后丧失催化活性,在处理前必须*清除可使催化剂中毒的物质,比如Pb、Zn和Hg等。如果有机废气中的催化剂毒物、遮盖质无法清除,则不可使用这种催化氧化法处理VOC;2)热氧化法。热氧化法当前分为三种:热力燃烧式、间壁式、蓄热式。三种方法的主要区别在于热量回收方式。这三种方法均能催化法结合,降低化学反应的反应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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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污水的特点及处理方法

市政污水指的是所有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的污水。市政污水处理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1、城市污水主要来自于家庭、机关、商业、城市公用设施等排放的生活污水和适量的工业生产废水,废水水量大且存在明显的昼夜周期性和季节周期性变化。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有动植物油、悬浮物、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表面活性剂、氮和磷的化合物、微生物等,这些有机污染物一般都比较容易生物降解,可生化性BOD/COD值达到0.5-0.6,且含有氮磷等营养物质,为生物提供了良好的生长环境。以来,城市生活污水的二级生物处理多采用活性污泥法,它是当前世界各国应用广泛的一种二级生物处理流程,具有处理能力高,出水水质好等优点。但却普遍存在着基建费、运行费高,能耗大,管理较复杂,易出现污泥膨胀、污泥上浮等问题,且不能去除氮、磷等无机营养物质。由于污水处理是一项侧重于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工程,因此在建设和实际运行过程中常受到资金的限制,使得治理技术与资金问题成为我国水污染治理的“瓶颈”。目前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研究和应用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有:(1)采用传统的活性污泥法,往往基建费、运行费高,能耗大,管理较复杂,易出现污泥膨胀现象;工艺设备不能满足高效低耗的要求。(2)随着污水排放标准的不断严格,对污水中氮、磷等营养物质的排放要求较高,传统的具有脱氮除磷功能的污水处理工艺多以活性污泥法为主,往往需要将多个厌氧和好氧反应池串联,形成多级反应池,通过增加内循环来达到脱氮除磷的目的,这势必要增加基建投资的费用及能耗,并且使运行管理较为复杂。(3)目前城市污水的处理多以集中处理为主,庞大的污水收集系统的投资远远超过污水处理厂本身的投资,因此建设大型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从污水再生回用的角度来说不一定是可取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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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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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涧西区全力推进黄河流域水质提升

为深入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涧西区立足辖区实际,按照碧水保卫战要求,强力推动“三河三渠”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确保高质量完成排污口排查整治、黄河流域水质提升等重点任务,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环境支撑。一、高度重视,扛牢水质提升责任。涧西区召开区、街道两级专题部署会,专项落实黄河流域水质提升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制度考核,把水质提升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坚持周调度月排名,促进各部门在工作行动中攻坚克难、担当作为。二、锚定目标,加快重点工作推进。紧盯三个考核断面水质目标,加大对重点水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潜在的污染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降低水质污染风险。提高对涉水企业的排查频次,重点排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避免出现跑冒滴漏等问题。强化对沿街商铺的宣传力度,提高商户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避免沿街生活污水直接倒入雨水管网,形成污染源问题。三、聚焦难点,强化部门协同联动。针对今年雨季时间长、溢流问题多发的形势,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涧西分局做好监督与协调工作,在日常巡查、查找污水源头、截污纳管等各环节,强化生态环境与住建、城管、属地办事处等部门协作,及时发现问题,推进工程进度,精准溯源、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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